会员中心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繁体中文
  • 头部广告
  • 头部广告
  • 头部广告
  • 头部广告
首页考生问答德育管理  
 
国家开放大学社会学概论教学辅导五
来源: 点击数:2755次 更新时间:2016/5/15 17:47:43


第五章  初级社会群体与家庭



一、重难点问题辅导



(一)社会群体



是指人们通过相互交往形成的、由某种相互关系连结在一起的共同体。一般说来,小至两个以上的人组成的家庭,大至一个民族或国家。在个人层次上,社会群体是人进行社会化的必要条件;在群体层次上,社会群体能够满足人类的某种需要。



(二)家庭



是指建立在婚姻和血缘关系之上的成员之间的亲密合作、共同生活的群体。家庭是社



会的细胞,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



(三)社会群体的一般特征是什么?



社会群体是彼此能够产生相互联系的一群人。但不是任何一群人都可以成为社会群体,比如一群正在排队购买月票的人,飞机和火车中的旅客,都不是群体。具有不同于一般人群的特征。



1、社会群体具有直接、明确、持久的成员关系。比如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的学生是一个群体。



2、群体成员具有共同的群体意识。群体意识是指群体成员对该群体的认同,及成员认为自己属于该群体,并对之负有责任。



3、群体成员具有某种共同的行为期待与行动能力。由于群体成员具有维护群体利益的共同责任感,所以群体成员往往彼此期待某种有利于群体的活动产生,并且在这种活动中作出自己的努力。



(四)简述初级社会群体的涵义、条件和功能。



涵义:是指由面对面交往形成的、具有亲密的成员关系的社会群体。这种群体反映着人们最简单、最初步的社会关系,是构成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人们,尤其是未成年人的社会化过程中,初级社会群体发挥着极其重要的功能。



条件:1、保持较小的规模。一般,组成这类群体的成员不能太多,多者几十人,少则几人。只有在小群体中,人们才有可能进行比较深入的交往。



2、进行直接地面对面地互动。只有面对面地互动,才能使互动的双方或各方了解彼此的行为举止、音容笑貌等,从而产生一种亲密的情感。



3、保持相对持久的互动关系。只有经过经常的、长期的互动,人们之间才有可能加深了解,从而形成初级社会群体。



功能:1、初级社会群体是人的社会化的基本场所。



2、初级社会群体能够满足人们多方面的社会需要。



3、初级社会群体是人走向社会的桥梁。



4、初级社会群体有助于实现社会控制。



(五)家庭的涵义及其经历的形式。



初级社会群体一般包括家庭、邻里和儿童游戏群体三中主要形式。



家庭的涵义:是建立在婚姻和血缘关系之上的、成员之间亲密合作、共同生活的群体。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是人们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以婚姻和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区别于其他初级社会群体的关键所在。



人类家庭发展经历的形式:1、血缘家庭。这是家庭发展的第一个阶段,婚姻集体是按照辈分区分的,即辈分相同的男女互为夫妻。



2、普那路亚家庭。处在这一发展阶段上的家庭,已经禁止近亲兄弟姐妹之间的性关系,最后逐步发展到禁止旁系兄弟姐妹间通婚,是群婚制的高级形式。



3、对偶家庭。是从群婚制到一夫一妻致家庭形式的过度。



4、一夫一妻制家庭。一个男子只能拥有一个妻子,婚姻关系更加坚固和持久。



(六)从家庭结构的角度看,通常把家庭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按照家庭中的代际层次划分,可以把家庭分为一代家庭、两代家庭、多代家庭。按照家庭中的权力来划分可以分为母权家庭、父权家庭、平权家庭等。按照家庭的代际层次和亲属关系分为核心家庭、主干家庭、联合家庭、隔代家庭等。



1、核心家庭。是由父母及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



2、主干家庭。是由父母和一对已婚子女及孙子女等组成的家庭。



3、联合家庭。是兄弟姐妹分别结婚后仍在一起生活组成的家庭。



4、其他家庭。除上述几种主要类型外,如由于父母死亡而形成的未婚兄弟姐妹组成的家庭;缺乏中间一代的祖孙家庭等。



(七)简述中国传统婚姻家庭的特征及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婚姻家庭制度的进步。



传统婚姻家庭特征:1、传宗接代是婚姻的目的。  



2、用包办方式缔结婚姻。  



3、强调门当户对,注重经济利益。

                                                                                              吉林省成考网

【刷新页面】【加入收藏】【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
上一篇:国家开放大学社会学概论教学辅导六 下一篇:国家开放大学社会学概论教学辅导四
 

网友点评
没有点评
参与点评

 用户名:验证码: 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请文明参与讨论,禁止漫骂攻击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版权声明 | 校长寄语
吉林自考成考网-吉林省成考网 2007-2026 @ All Rights Reserved jlzkck V 3.7.0

吉ICP备19002169号
电子邮件:5169360@qq.com 联系电话:0431-81092718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天骄大厦